徐剑
某地上万斤桃子滞销,青年干部第一反应是写报告、打请示、走流程。镇长一句话点醒他:“等流程走完,桃子早烂了。”当天下午,上百通电话,几天卖出上万斤。
故事很短,问号不小。桃子等不起,群众的急难愁盼更等不起。但追问“巴掌该打在谁身上”,不能简单打个人,也不能全怪制度。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要及时报告。我们反对的不是程序,而是把程序当挡箭牌、以流程拖延履职。制度要改,干部也要动。
先看个人担当。请示是为了争取更多支持,不是把“烫手山芋”往上抛。手里的权限够解决眼下的问题,就先解决;解决不了的部分,再上报请求支援。顺序反了,就是懒政,也是失职。紧急事项、职责之内、权限之内,不能拿“等批示”当借口;重大事项、超权限、涉法涉规事项,必须依法依规请示报告。先办后报,不是先斩后奏,而是在权限内果断处置、同步报告、事后补全程序。
再看制度保障。要让基层敢拍板、能办事、办成事,必须回答三个问题。
第一,什么事能“先办后报”?突发事件、群众急难、时效性强的民生问题,能不能授权基层先动起来,事后再补手续?很多地方有“应急处置权”的规定,但写得模糊、用得谨慎,基层不敢碰。应当建立急事急办清单,明确边界、明确流程、明确责任。
第二,授权应该到哪一层?镇长能拍板的,别等县长做决策;科长能协调的,别让科员写报告。层级越高、链条越长,桃子烂得越快。授权不是放权放任,是明确“这一级能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权责对等,基层才敢接事、能办事。
第三,容错纠错能不能跟上?基层干部先干了、干对了,要表扬;干错了,要区分性质。为公还是谋私?尽责还是失职?在权限内还是越权乱干?为公担当中的探索性失误、程序性瑕疵,可以容错备案、事后补正;违法违纪、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必须严肃追责。容错不是免责,纠错不是护短。只有把边界划清楚,让容错机制敢用、能用、用得好,才能让担当者有底气,让拖延者没空间。
流程重要,时机更珍贵。该请示的请示,该拍板的拍板,该协调的协调,该今天办的不等明天。制度要给敢干事的人兜底,干部也要为群众的事上心。别让“等批示”成为“不办事”的借口,更别让群众的期待,在流程里转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