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大连市西岗区松花街25号楼1-1公有住房的出售工作,因该公有住房产权单位已吊销,现需对该公有住房相关权利进行核查。凡对该住房主张享有使用权、承租权、居住权、抵押权等合法权益或其他相关利害关系的权利人,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至大连市西岗区民政局(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双兴街25-1号,联系电话:0411-83659976)提交书面权利申报材料;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愿放弃主张相关权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大连市西岗区民政局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