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次家庭过期闲置药品回收公益活动启动

2026年07月07日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大连云记者宋晓桐)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我市将于7月11日、1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33次家庭过期、闲置药品回收公益活动。本次活动由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共同主办,旨在落实长效回收机制,帮助市民及时清理家庭小药箱。

据悉,此次活动全市共有292家药品经营单位参与。活动期间,主办方将举办多场公益讲座及现场回收活动,积极倡导合理用药理念,减少囤药与浪费。回收工作的原则、方法与流程与以往保持一致,通过覆盖全市的回收网络,方便市民就近参与。

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药品一旦过了有效期即成为劣药,不但无法达到预期疗效,还可能分解出有害物质,加大毒副作用,服用后直接危害人体健康。此外,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品可能成为过敏原或污染源。若处置不当,这些药品一旦流入社会,极易被不法商贩低价收购并再次流向农村、小型医疗机构等场所,严重威胁公众用药安全。

本次活动将通过正规回收点对过期药品进行统一回收,并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的危害。对于未被分类集中收集的家庭过期闲置药品,建议市民破坏药品包装盒后,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以降低风险。

为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本次公益活动本着“回馈社会、服务于民”的理念,由参与活动的药品经营企业自行出资购买兑换商品。市民送交过期、失效或闲置药品(指家庭存放的、接近有效期且在有效期内不使用的药品),可获得一定的物质奖励。需要注意的是,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的过期闲置药品、中药材及保健品不在兑换活动之列。但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各兑换门店仍应免费回收并统一管理,共同维护药品安全环境。

为保障活动规范有序,兑换流程严格把关。市民前往兑换点时,工作人员需填写“回收家庭过期、闲置药品登记表”,详细记录药品名称、产地、效期、数量及兑换商品内容。市民须在收据上签名并留下地址和电话,药店将妥善保存记录以备查验。

市场监管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借此机会清理家庭药箱,养成科学合理的用药习惯,共同筑牢药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