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顺口区禁放限放烟花爆竹 守护节日环境质量安全

2026年02月11日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大连云记者姜莹)记者从旅顺口生态环境分局获悉,春节期间,旅顺口区将对全区烟花爆竹燃放进行管控,明确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区域、时限。该分局将与全区相关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管控,减少辖区大气环境污染,守护节日生态环境质量安全。

据悉,旅顺口区以旅顺城区中心区域的得胜街道、登峰街道所有社区和旅顺新城区的水师营街道、江西街道的部分社区为主,设立13个烟花爆竹禁放区,同时根据旅顺沿海特点,在全区渔港码头、自然港湾等场所设立17个限放区。对禁放区实行全域、全时限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限放区允许在正月十三、开海日渔民特定节日里限时燃放烟花爆竹;对全区其他农村地区仅限腊月二十三(小年)至翌年正月十五(元宵节)期间限时燃放烟花爆竹。此外,要求全区所有企事业单位禁止放“闭门炮”“开门炮”,禁止在辖区内开展燃放焰火等活动。

旅顺口生态环境分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全区城乡社区以及各企事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居民人人参与环境保护行动,尽量少放、不放烟花爆竹,净化辖区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