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志远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王艺)近日,大连金普新区杏树街道警民通过科学施救,将状态基本恢复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燕隼放归自然。看到“小家伙”在天空中盘旋了一圈后才一溜烟儿地飞走,民警们对此次成功救助格外欣慰。
12月18日午间,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金普新区分局)杏树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李某报警称,在林子里救回一只飞不动的鸟。该鸟体态不大,但是有着像鹰一样的嘴,爪子也很锋利,疑似受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动物。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为防止二次受伤,李某已经用纸壳箱将其妥善安置。看到众人都盯着看,“小家伙”摆出要战斗的架势,精神状态良好。辅警唐英凯查看后确认,鸟的爪子有外伤,但无大碍。李某告诉民警,自己当天在林地里干活时发现了这只神似“小鹰”的鸟,当时其已经不能飞行,担心其安全,便将它带回自己的住处后报警。民警与当地林业部门取得联系,经比对确认小鸟是燕隼,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作为小型猛禽,其主要以体型相当的鸟类为食。林业工作人员分析推测,这只燕隼大概是在飞行中遇到了游隼、雀鹰之类的天敌,所以才受伤落地的。在林业部门的指导下,民警将燕隼带回派出所内,经过一天观察与休养,燕隼体力恢复,具备飞行能力,将燕隼放飞自然。
我市警方提醒:野生动物是自然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野外遇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请勿擅自救助或处理,可立即联系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确保野生动物得到科学、专业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