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渔船管理新规实施

渔船未在电子围栏内停泊最高罚2万元且禁止离港

2025年12月12日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李小华)近日,长海县渔港渔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正式发布渔船管理新规,明确自2025年12月1日起,全县所有涉渔船舶须严格遵守电子围栏管理要求,计划进出港前一天必须在指定电子围栏内停泊,违规者将面临最高2万元罚款、一个月强制停航及船长证件扣分的三重处罚。

据悉,此次新规旨在规范长海县涉渔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秩序,强化渔业安全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长海县管辖海域内所有海洋捕捞渔船、捕捞辅助船、休闲渔船及养殖船舶。电子围栏划定范围由各镇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管控需求确定,将同步公布并设置水域边界标识与平台预警提示,确保渔民清晰知晓管控区域。

新规着重强调了电子围栏停泊与进出港报备的强关联:渔船计划出海作业时,需提前一天将船舶驶入电子围栏内停泊,随后通过渔船进出港自助报备系统提交船名号、进出港时间、作业海域、随船人员信息等内容,信息变更需及时补报;回港前同样需提前报备进港信息。若渔船锚泊于电子围栏外,进出港报备申请将直接不予审核通过,主管部门将通过北斗定位终端记录的“不可篡改轨迹”进行核实,确保执法有据。

除未按要求在围栏内停泊外,未如实报备、只报出港不报进港,擅自关闭、屏蔽、拆卸或损毁北斗定位终端设备等行为,均将面临严厉处罚。其中,未报备或违规停泊的处罚包括最高2万元罚款、开具《禁止离港通知书》、一个月整改期及船长证件扣分;私拆北斗或通导设备的处罚更为严厉,最高罚款达50万元,同步执行停航整改与证件扣分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设置了特殊情况豁免条款:因紧急避险、抢险救灾等原因需临时越界电子围栏的,渔船可先行进出港,事后及时说明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明即可。长海县海洋发展局作为新规解释单位,提醒广大渔民朋友,电子围栏的划定并非限制作业自由,而是为渔业生产筑牢安全防线——既为渔船提供风浪来临时的“避风港”,也能在突发安全事故时快速锁定“生命坐标”。

长海县海洋发展局呼吁全体船长、船东牢记三点要求:清晰掌握本港电子围栏具体范围,计划出海前提前一天将渔船停入指定区域,按规定完成停泊后再提交报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