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2025年12月12日

(上接1版)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要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和有效性。将各类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政策、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健全预期管理机制,提振社会信心。

会议确定,明年经济工作抓好以下重点任务。

一是坚持内需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优化“两新”政策实施。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措施,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推动投资止跌回稳,适当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优化实施“两重”项目,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管理,继续发挥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

二是坚持创新驱动,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制定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方案。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制定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方案。实施新一轮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深化拓展“人工智能+”,完善人工智能治理。创新科技金融服务。

三是坚持改革攻坚,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制定和实施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方案,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政策。加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拓展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健全地方税体系。深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

四是坚持对外开放,推动多领域合作共赢。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有序扩大服务领域自主开放,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范围,扎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鼓励支持服务出口,积极发展数字贸易、绿色贸易。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商签更多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

五是坚持协调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联动。统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严守耕地红线,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支持经济大省挑大梁。加强重点城市群协调联动,深化跨行政区合作。加强主要海湾整体规划,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是坚持“双碳”引领,推动全面绿色转型。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制定能源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扩大绿电应用。加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扎实推进“三北”工程攻坚战,实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加紧补齐北方地区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应对极端天气能力。

七是坚持民生为大,努力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稳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推进教育资源布局结构调整,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和优质高校本科招生。优化药品集中采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倡导积极婚育观,努力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

八是坚持守牢底线,积极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等。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有序推动“好房子”建设。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积极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督促各地主动化债,不得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优化债务重组和置换办法,多措并举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

会议指出,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把握我国发展大势,坚定对未来发展的信心。要全面贯彻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坚持积极务实的目标导向,着力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在质的有效提升上取得更大突破,增强居民和企业的获得感;增强改革与政策的协同效应,推动经济运行和市场预期持续向好。要在大局中把握明年经济工作的关键着力点,围绕做强国内大循环,拓展内需增长新空间;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围绕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围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围绕守牢安全底线,稳妥做好重点领域风险化解。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形成统一意志和强大合力。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明年经济工作的思路、任务、政策。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自觉按规律办事,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要按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编制国家和地方“十五五”规划及专项规划,推动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要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人才环境、营商环境、舆论环境,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充分激发社会正能量。

会议要求,要做好岁末年初重要民生商品保供工作,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会议号召,全党全社会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砥砺前行,奋力实现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同志以及中央军委委员等出席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中央管理的部分金融机构和企业、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