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5年08月20日

根据金州区人民法院“6·18”专案组确认的原金州区康居小区、桃园小区、八里河小区,三个小区的住户名单(名单见附表),将给予办理产权。特此公告。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金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裁决确权。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金普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按照金州新区管委会的会议要求,以金普新区先进街道办事处为申请义务人,给予办理。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大连金普新区先进街道办事处

大连金普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人 房屋坐落

赵元国 八里河小区1号楼3-6层上阁楼-2

纪红梅 桃园小区26号楼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