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宁路上“僵尸车”占位现象严重。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张达 摄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丁一
“甘井子山东路与怡宁路交会处,道路两侧的蓝色免费车位上,停了大量‘僵尸车’,这些车有的车胎没气,有的甚至车身都生锈了。”“路边的免费停车位很多被久不挪动的‘僵尸车’占据,实在是浪费公共资源。”近日,多位市民向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舆监中心反映,路边不少免费停车位被“僵尸车”长期占用,不仅造成资源浪费,也影响停车秩序。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采访。
“僵尸车”频占蓝色泊位
路边施画的蓝色免费停车位是城市停车供给体系的有效补充,对方便市民生活,缓解停车难题起着积极作用,但不少车位被闲置汽车长期占用。
6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甘井子区山东路与怡宁路交会路口。一辆老款五菱宏光面包车停在免费泊位上,该车车身破损严重,车辆左前方以及车门下方已经裸露底漆,并且锈迹斑斑,四条轮胎瘪气,车内座椅也被拆卸。该车仅是该路段众多“僵尸车”之一,从近山东路路口向东200米左右距离,记者发现10余辆“僵尸车”停在蓝色停车位内,这些车多数存在车身破损、轮毂生锈、车内座椅被拆卸、车辆轮胎瘪气等现象。
在怡宁路中国移动营业厅门前路段,路面的免费停车位也被占满,约10分钟的时间,记者看到3名以上驾驶员因无处停车,将车辆并排停在免费车位旁边的机动车道路上。“自从划线以后,周围一些修配厂停了一些‘僵尸车’,一直占用了不少免费停车位。”采访中,附近居民告诉记者,他们也曾向相关部门反映过,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大连东港旅游度假区、沙河口区兴工街口腔医院对面、银沙滩公园对面小巷内等处以及我市部分老旧小区周围,均存在免费停车位被长期占用问题。
非强制报废车辆无法强制驶离
市民发现“僵尸车”长期停在免费泊位,往往会向交警部门举报投诉,但处理程序相对复杂。“在清理‘僵尸车’工作中,须根据排查到的废弃汽车停放地点、车辆状态等情况依法依规实施分类处置。”市交警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应当强制报废。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占位汽车属于应当强制报废的车辆,交警部门会要求车主将汽车驶离。对无法确认车主、联系不上车主或车主拒不驶离的,交警部门会对车辆实施依法拖离。
但在交警实际工作中,发现很多长期占用免费泊位的汽车不属于应强制报废车辆,尽管车辆或积灰严重,或车胎干瘪有弃用特征,但并不满足“连续三个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而根据现行法规,非强制报废车辆在免费泊位内停放并不属于违法行为。“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只能给车主打电话沟通建议车主驶离,大部分车主能够听从建议让出泊位,但也有车主以各种理由推诿。”
采访中该工作人员表示,市民若发现“僵尸车”占用公共免费停车位或占用路面停车资源,可通过114转大连公安交警、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多渠道举报。
专家建议:疏堵结合破解难题
“免费停车位本来就是政府为合理利用城市资源以及方便百姓考虑才设置的,肯定是循环起来才能发挥作用。”采访中,市民刘先生建议是否能对免费泊位实施车辆停放周期限制,“比如同一辆车连续占用同一泊位超过多少天,是否可以考虑对该车辆适当进行收费?若不缴费仍不开走的,能不能强制直接拖走?”
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城乡规划系主任、副教授刘代云则认为,大连可参照其他省市经验,通过立法授权明确对长期占用免费泊位的弃用车辆进行处罚。同时,积极加快城市停车规划建设,增加城市停车位供给,对一些使用率不高的单位停车场、公用停车场、商超地下车库等进行停车位资源整合,提高停车位利用率,缓解停车难题。
短评
不应该让守规矩的人吃亏
丁一
免费停车位本是为方便市民而设,却被少数车主变成“私人领地”?源头在于现行法律存在监管盲区,对于不满足报废标准但长期占用免费泊位的车辆缺乏处罚依据,于是,守规矩的市民成了“受害者”——要么绕远路找车位,要么冒险违停吃罚单。
当“僵尸车”霸占免费停车资源长期无人管,便会出现“破窗效应”:市民认为占位无所谓,甚至模仿效仿,久而久之,免费车位变成了低循环车位,一些真正具有临停需求的人反而无位可停,“守法成本高,违规代价低”的错位,让破坏规则的成本无限趋近于零,守规矩的人难免会越来越少。
无论是“超时收费”,还是“立法授权处罚”,都是为了打破个别人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或可考虑给僵尸车贴上“社会监督罚单”,对长期占用免费泊位并拒不驶离的车辆,公开车主信息、车牌、临停不挪周期,通过社会监督施压。
城市治理的关键,在于让守规矩的人得到回报,而不是让投机取巧者获得利益。如果继续让“僵尸车”占位问题放任自流,受损的不仅仅是停车秩序,更是市民对公共管理的信任,毕竟,守规矩的人不该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