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吉存)物业管理工作事关千家万户,物业服务水平直接影响着群众幸福指数。近日,记者从高新区召开的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切实维护业主权益,高新区将开展八项行动举措,全方位、高品质提升高新区物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具体八项行动举措有:强化物业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制定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议事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权责清单和监督问责制度,并向社会发布与公开,形成“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良性机制,让广大业主“投诉有方”。开展聘请专业机构培训协作活动,搭建“1+3+Y”联动平台,“1”是党组织引领,“3”是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为主体,“Y”是指外脑,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业务咨询、培训、协作。全面规范业主议事机制,精细规范首届业主大会会议及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流程,逐步实现全区业委会组建全覆盖,强化业主委员会委员业务履职能力培养,与物业企业形成见面、协商、公开、谈话等联动制度,督促企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实施小区物业服务品质提升行动,全区每一个小区服务物业企业要围绕小区实际情况,积极提升服务品质,制定实质性服务提升方案,并公示在小区,让全体业主监督。推进“透明物业”专项行动,各物业企业要按照《关于在高新区全力推广实施“透明物业”公开模式的工作方案》规定的长期、每半年、实时公示的各项内容,细化公示内容清单,规范公示流程与形式,构建业主与物业的信任纽带,促进物业服务提质增效。开展物业服务联合督导行动,区住建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和各街道,开展物业服务行为专项大检查。完善新旧物业交接流程,以法律为框架,以协商为纽带,以监督为保障,通过规范流程、强化执行、引入第三方力量,实现“有序退出、平稳过渡”。建立“红黑榜”通报制度,进行公开通报公示。目前高新区共有133个物业管理小区,有专业物业公司服务的小区121个,有基础保障的小区有12个,物业覆盖率实现100%,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议事机制组建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