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催收通知书

2025年03月06日

大连永裕商贸有限公司 :

2020年3月27日,借款人大连金盛矿业有限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的编号为DLLY202003240055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人民币5.5亿元,借款期限12个月,自2020年3月27日至2021年3月25日止;借款年利率为4.75%,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50%。

同日,大连永裕商贸有限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编号为DLLY202003240055B01号《保证合同》,对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鉴于借款人大连金盛矿业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现通知你方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筹集资金履行担保义务偿还上述贷款本息(贷款罚息金额以还款当日实际发生为准),否则我行将通过诉讼程序进行清收。

特此通知。

债权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025年2月20日